万元征集: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品牌标识
一、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日
2、评选时间: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分别设计,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投稿。LOGO图案和广告语需紧扣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特点,结合灯塔市特有的区位优势、气候优势、资源优势、历史文化等元素,突出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的产业特色。
2、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LOGO图案和广告语应有内涵和外延解释,内涵要体现命名的深意,外延要具有便于传播特性。字数不少于300字,备注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此作为授予奖励依据。
3、所征集到的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LOGO图案和广告语主要应用于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销售品、包装、产品小礼品及电商宣传等方面。
4、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解释文字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图形或组合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个作品。
5、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具有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亦未曾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也未就应征作品申请过除著作权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等),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6、应征作品一经投递给征集人,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对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征集人,征集人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推广应用、申请著作权、申请商标注册等。且当征集人对应征作品进行开发、使用、传播、推广时,应征作品的作者不行使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
7、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的作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8、若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因应征作品作者原因导致征集人面临索赔时,征集人有权追究应征作品作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9、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应征作品的作者除获得公告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外,不得再向征集人提出任何报酬要求。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送至征集邮箱邮箱地址:545298608@qq.com。
五、评选程序
初评:征集人组织专家对所有投送作品进行初评,选取10个LOGO图案和广告语投稿方案,作为备选方案进行终评。
终评:由征集人通过专家二次评审打分方式进行终评,评选出一个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LOGO标识作品和一个广告语为最终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
最终被选用的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LOGO标识作品和广告语作品,征集人将给予作者1万元奖金(含税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说明
如此次征集作品中没有符合灯塔大米、灯塔淡水鱼发展的定位,达不到专家评审对作品的要求,本次活动取消或进行新一轮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