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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进入禁渔期——河南持续开展“保护母亲河 服务高质

2020-04-09 17:24 来源: 中国农网

4月7日晚11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水产局、综合执法局联合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协调洛阳、济源两地相关部门在黄河孟津县会盟镇段和济源示范区坡头镇段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黄河禁渔期内的违法捕捞行为。
 

此次执法活动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违法工具和船只予以査扣,对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侦查。这是自4月1日12时黄河进入第三个禁渔期以来,河南段开展的首次禁渔执法行动。

黄河穿越河南境内711公里,流域面积3.62万平方公里,涉及9个省辖市(区)35个县(市、区)。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2018年4月1日,农业农村部首次在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实施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此,河南省针对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栖息繁衍场所及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等关键生长阶段,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明确每年黄河禁渔期期间,在省内黄河干流及其洛河、沁河、金堤河等主要支流实施禁渔,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执法巡航活动。

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两年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河长制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等单位先后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8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自2018年4月1日起,沿黄各地共出动宣传车1100余次,张贴禁渔通告18000余份,挂、贴宣传标语50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出动检查车辆600辆次,参加检查船艇964艘次,检查渔船2286艘次,取缔违禁渔具1385套,没收违法渔获物2805公斤,行政处罚702起,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4起,严厉打击了黄河违法法规行为,有效保护了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x

为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河南省沿黄各地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0余次,放流经济鱼类1亿余尾,在黄河流域建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个,其中包括2个跨省域的黄河鲁豫交界河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针对保护区及其相关水域开展了资源调查、水质监测、巡护执法、建设项目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等系列工作,把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优化渔业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有力地保护了黄河水产种质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渔业生态发展。

今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河南省继续在全省黄河干流及其洛河、沁河、金堤河等多个主要支流实施禁渔期制度,并将黄河禁渔纳入全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一,联合省公安厅、省河长制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等部门继续开展“保护母亲河服务高质量发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黄河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打击,有很大的震慑作用。下一步,河南将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郑州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持续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黄河禁渔的有关规定,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河南省水生生物资源持续健康发展,齐心协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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