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这个说法本身就有问题,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因此土地的使用是不存在“**”的说法的。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也就是说,土地确权只是明确了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可以从这两个面来理解:
1.土地流转是有时间期限的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农户拥有的只是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在承包时是有期限的,例如二轮土地承包中的耕地承包期限是30年,国家的政策是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现在流转土地的话,农户原来的土地承包期还剩下2年,那么你**长的流转期限就是32年,等到期之后如何处理还要看国家到时候的政策了。
2.土地转让可获得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如果你认为土地“**性”流转就是获得土地承包权的话,那么你可以在发包方、流转农户以及村内农民这三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把土地转让过来,然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