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8月29日,财政部商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8.1亿元,支持山东、安徽、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和黑龙江农垦等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用于农业生产救灾以及修复水毁水利设施等方面,帮助恢复灾区群众生产。
其中拨付山东省2.2亿元用于支持应对台风和暴雨洪涝灾害。财政部要求有关省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快速应对处置灾情,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农业生产补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