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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一项林草科技成果实现跨省转让

日期:2023-04-20 09:45    
   近年来,酒泉市林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和特色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草科技成果。近日,酒泉市林果服务中心专家受邀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就林草科技成果“新疆大沙枣优良品种引种繁育推广”转让事宜与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林业科学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新疆大沙枣引种及栽培技术培训,促进成果进一步落地转化。

  沙枣是一种优良的生态经济兼用的荒漠造林树种,也是我市的优良乡土树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造林树种结构,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酒泉市林果服务中心自2014年起实施了《酒泉市新疆大沙枣优良品种引种试验与示范》项目,开始新疆大沙枣的引种试验,筛选出适宜酒泉市栽培的新疆大沙枣品种分别为“红吊坠”和“麻雀蛋”。项目成果“新疆大沙枣优良品种引种繁育推广”入选国家林业科技成果库(成果库编号:19014105),并获得2015年度甘肃省林业科技进步三等奖和2016年度酒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经过多年示范推广,我市各县(市、区)均有新疆大沙枣分布,肃州区夹边沟林场为省级沙枣良种基地,现有种子园100亩,母树林200亩,年产种子10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与酒泉市同处于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北方防沙带,是阻止风沙入侵的重要关口。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林业科学研究所)多年来持续探索防沙治沙用沙相结合的沙漠化综合治理模式,希望借鉴酒泉市新疆大沙枣引种繁育的成功经验,通过对该树种的示范推广,推动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进程。经过线上线下多次沟通交流,双方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巴彦淖尔市沙漠综合治理中心(林业科学研究所)以该成果为依托申报实施了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乌兰布和沙漠新疆大沙枣引种及栽培技术示范》。

  此次科技成果转让,是我市首次实现科技成果跨省转出,也是酒泉市与巴彦淖尔市科技创新交流的一次有效对接,为今后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合作为起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孵育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齐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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