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对现有的涉及生猪发展的三项扶持政策作具体介绍: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该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已连续实施10年,这项政策没有覆盖全省,只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调出大县内的规模化养猪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猪饲料等的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支持发展猪肉生产、流通和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等。截至2016年,我省共有65个县获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资格。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此政策也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只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县的部分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配种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两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三、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2016年中央将我省定为全国四个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省份之一,安排资金70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养殖场新改扩建,全省共确定项目场186个。这里面也包含有部分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目前,各项目场正在按照要求进行建设。
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包括能繁母猪补贴、生猪大县奖励、生猪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扶持生猪发展的政策,促进了生猪生产的健康发展,对保障我省乃至全国猪肉产品的有效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只保留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良种补贴和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等三项扶持政策。但这些政策都不是普惠制,并不是达到补贴规模的养猪场和小区都能够享受到国家补贴,相反,由于中央下达我省的补贴资金有限,而我省达到补贴规模的养猪场和小区又太多,因而大部分养猪场和小区还不能够享受到国家补贴。每年中央补贴资金下达我省后,省里都及时通知各省辖市,按照国家要求考核后择优上报各自的补贴名单,由省里统一上报国家。